郑州市给垃圾分类立规矩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可获补贴

时间:2019-07-23 14:31:29       来源:河南日报

今年年底前,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率先实行强制分类,并将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进行补贴,户均20—25元/月,其中对有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做出不同要求。此外《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7月21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获知的消息。

年底前,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70%

《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19年年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其中,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也须达70%以上,2020年年底前达95%以上。

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按照“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居民小区引导分类”的原则,在主城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0%以上,辖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部实施强制分类。今年年底前,辖区内的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达标覆盖率达80%以上。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可获补贴

《方案》指出,郑州市将统筹推进有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和无物业企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对责任主体进行补贴。

针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并纳入诚信考评体系。针对物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小区,各县(市、区)、管委会城管部门将根据“三化四分”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评细则。物业管理企业在考评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郑州市相关规定,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户均20—25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0元/月,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

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将引进运营企业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模式,由运营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补贴标准同上述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多功能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投运

《方案》指出,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要把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建成的分拣中心将具备大件垃圾拆解、废旧织物贮存、有害垃圾贮存、玻璃废弃物贮存、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污水处理、物联网监管等多重功能,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同时,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根据辖区实际,谋划建设县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今年年底前完成选址并争取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新建农贸市场必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日产2吨以上果蔬垃圾的都要实现就地化处理。

此外,还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

《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起实施

《方案》指出,居民小区及单位将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居民小区和单位零星产生的有害垃圾(不含工业垃圾)由各县(市、区)、管委会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回收,每月5日前定时收运一次,或预约收运时间。对于分类的有害垃圾,由市级环保部门协调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处置。

会上,郑州废旧织物和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明确废旧织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物品。其中《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 垃圾分类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